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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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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学院:

根据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(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)与亚洲理工学院合作协议,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选派优秀学生赴亚洲理工学院攻读硕士学位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资助类别及资助期限

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:24个月;

二、资助内容

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学费、奖学金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。

三、人选条件

(一)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人须符合《2016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》规定的申请条件。

(二)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(1980年5月30日以后出生)。

(三)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须于入学前获得学士学位,本科绩点达到2.75以上,申请时可暂不提交外方邀请信。

(四)英语水平达到雅思6分,托福76分或大学英语水平考试四级(CET-4)560分;未达到上述成绩的须于入学后参加外方语言课程,费用自理。

四、申请办法

(一)提出申请

申请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,填写《2016年亚洲理工学院研究生项目推荐表》(附件1)。(含学院领导意见、签字以及学院公章)

(二)联系邀请函

经所在学院同意后,立即着手于亚洲理工学院联系,获取邀请函。

(三)网上报名:

申请人于6月9日前登录“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”进行网上报名,并于6月10日前将《2016年亚洲理工学院研究生项目推荐表》与书面申请材料(附件2)一式四份交至对外交流合作处,逾期不予受理。

 

 

 

 

附件:1.2016年亚洲理工学院研究生项目推荐表

      2.申请人应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

 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对外交流合作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6年6月3日